招投标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保证其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很重要的意义,可以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调动企业内部的积极性,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是政府部门和企业关注的热点。
4月25日下午在《法在身边与法同行》直播间中,由文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卢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江平、文山州发改委政策法规科干部赵杰、云南天信律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蒲禹岑一起为大家解疑释惑。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江平重点说明,2021年省发改委升级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打造全省交易平台“一朵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网,自此,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从项目进场受理、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出具进场交易证明等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由“人工跑”变“网络跑”。由此涉及到的交易公平公正问题和部门监管问题也相应的引出一系列法律规定。
之后,蒲禹岑律师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六种政府采购方式为起点,延伸出四种最为常见的串通投标扰乱市场的行为——“围标”“招标人为投标人量身打造招标要求”“陪标”“低价竞标”,并引用案例来深入解释四种串标行为。
蒲律师最后还介绍:由于串通投标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损害了广大潜在投标人的正当利益,造成采购资金的巨额流失,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会依据行政法、刑法对违法犯罪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在此,蒲律师郑重提醒广大的招投标参与者,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惩。